序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员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五章 附则
序言
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网络社区,维护社区的基本秩序,保障会员的权利和利益,订立本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呆呆鸟编程论坛是由北京呆呆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呆呆鸟公司)创建和维护的网络虚拟社区。
第二条
呆呆鸟编程论坛提供多种社会化网络服务,这些服务的目的是为会员创建快乐、尊严、自由的网上家园。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接受《呆呆鸟编程用户注册协议》和本公约并成功注册的,都是呆呆鸟编程会员。
会员的用户名应符合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得使用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或者故意误导他人的文字和符号。会员的用户名违反社区规则的,其相关权利不受保护。
第四条
会员的尊严、自由和权利受社区平等的保护。
社区可以依照一定的标准对会员进行分级,不同级别的会员享有不同的权利。此类分级的标准应公开透明。
第五条
会员的积分和其他虚拟财产受社区保护。
依照预先确定并公布的规则,某些服务和游戏,会导致会员的积分或者其他虚拟财产增减变动,此类变动受社区保护。
第六条
会员有依社区规则在社区内活动和发表言论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个人隐私受社区保护。
社区应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会员的隐私信息不被泄露。除非本人同意,或者依预先确定的规则,会员的个人资料和其他隐私信息不得被公开。
第八条
会员的任何行为,除非依在当时就已经存在的社区规则的规定,不受处罚。
任何被处罚的会员,享有投诉并由独立公正的机构裁决的权利。
第九条
会员因社区公职人员的违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社区规则的规定,申请获得积分等虚拟财产作为赔偿。
第十条
会员有依照社区规则担任社区公职的权利。
社区公职的申请、推选、任免应有公开透明的程序,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十一条
会员对社区公共事务享有知情权。
社区公共事务应以适当的方式公布,方便会员了解。对会员有较大影响的事务,应提前征询会员意见。
第十二条
会员的任何权利,以不影响其他会员的相同权利为限。
社区规则可以对这些限制做出具体的规定。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十三条
会员在社区内的言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下同)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会员的言论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法规、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国家政策、政府通知、公序良俗等禁止的内容;
(十二)本社区认为不利于社区生态、可能给社区造成损失的内容。
第十四条
会员的言论应符合社区规则以及所在分区和版的规则。
会员发言前应了解所在版的讨论主题和相关规定,不发表与版规不符的言论,不在他人的帖子内发表与主帖内容无关的言论。
对他人或者社区公职人员的投诉应发表在指定的栏目。
第十五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剽窃他人作品,转载和引用他人作品时应符合版权许可。
第十六条
会员应遵守社区秩序和网络道德,不得污言秽语,不得进行刷屏、恶意顶贴、恶意灌水等影响他人阅读的行为。
第十七条
会员应尊重他人隐私,除非涉及公众利益或者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发表他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以及其他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
未经社区许可,禁止发布广告或者其他以获取商业利益为目的的内容。
第十九条
会员在社区内发表违规言论的,社区公职人员有权删除其全部或部分言论,并视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给予适当的处罚。
删除会员言论和处罚会员,必须给出明确的理由,并以社区规则为依据。
第二十条
会员对自己的言论承担责任。
会员在公共论坛的言论一经发表,就无法由本人修改和删除,除非有重大理由,社区公职人员不受理会员删除自己言论的请求。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二十一条
社区推行会员自治。
除社区的安全监管、商业活动以及因法律和商业义务必须由呆呆鸟公司行使的权力外,其他权力均保留给会员自治机构行使。
第二十二条
呆呆鸟编程论坛管理员会为本社区最高管理者。其人员任免由呆呆鸟公司决定。
第二十三条
社区的行政管理权授予管理员。
管理员依社区规则进行管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管理员的分工和组织由社区规则规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社区公职人员,不得利用其操作权限干扰社区的安全监管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呆呆鸟公司可以暂停其权限或者直接免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为呆呆鸟编程论坛的根本性规章,在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效力。
本公约的效力仅限于虚拟社区内部,不得解释为可以对会员或者他人的现实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本公约的任何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自始无效。会员因使用呆呆鸟编程论坛的服务产生的现实权利和义务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呆呆鸟用户注册协议》的保护和制约。
第二十六条
本公约的修订,涉及呆呆鸟公司权力的部分,由呆呆鸟公司在征询各机构及会员意见后修改发布。
当社区秩序受到重大威胁或者本公约的实施遇到重大障碍时,呆呆鸟公司可以暂停或者终止本公约的实施,并颁行临时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社区规则除非与新公约则与本公约抵触,否则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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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
09月29日 -
最后回复时间
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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